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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能下”更要“真下”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发布时间:2016-04-15

湖北省近日对28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厅官进行组织调整,其中免职8人,改任非领导职务2人,采取平职交流、轮岗或者其他方式调整职务18人。在“能下”“真下”上动真格,是优化干部管理的应有之义。

党的领导干部必须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党章第三十六条规定:“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无论是由民主选举产生的,或是由领导机关任命的,他们的职务都不是终身的,都可以变动或解除。”领导干部在自己的岗位上恪尽职守、业绩突出,应进入上升通道;在工作岗位上不作为、得过且过、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就应该调整,甚至淘汰出干部队伍。

让不称职的干部“下”得去,首先要让干部“下”得明明白白、心服口服。在完善的制度保障和监督下,让干部“能下”的调整逐渐“脱敏”,成为常态;还应建立健全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明确各个岗位的权责利关系,让干部的待遇与付出和业绩挂钩;还可以建立多种职级通道,避免千军万马过独木桥,想方设法调动更多干部的积极性。

把合适的干部选配到合适的位置上去,不仅要求选贤任能,也要鼓励那些被调整“下去”的干部不气馁,在其他的岗位上也能发光发热、各展其长。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整个干部队伍有生气、有活力、有作为。

治国之要,首在用人。让乱作为的干部丢帽子、不作为的干部挪位子、善作为的干部有大舞台,才能最大限度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让敢干事、能干事的人干成事。期待各地进一步摸索、完善干部能上能下的考核标准、实施细则和制度保障,畅通“上”和“下”通道,激发干部队伍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