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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严抓“四个一”防止处分执行走过场
来源:苏州市纪委案件审理室    发布时间:2018-06-01

太仓市纪委通过四项举措压实党委主体责任,坚决防止处分执行打折扣、走过场现象,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一是开展一次谈话。在送达处分决定的同时,被处分党员所在单位党委(组)书记对其进行专题谈话,讲清相关政策、规定和纪律,提出具体整改目标和要求,促使被处分党员认识错误、积极整改,同时,帮助疏导心理压力,稳定工作状态。今年以来,共对9名被处分党员进行谈话。

二是列出一份清单。市纪委在向被处分党员送达处分决定书的同时,向其所在单位的党委(组)送达《纪律处分决定执行通知》,列明年度考核和职务变动所受影响、处分决定送达组织人事部门的时间限制等执行内容,督促被处分党员所在单位党委(组)认真将处分决定要求执行落实到位。

三是反馈一份报告。处分执行完毕后,被处分党员所在单位党委(组)填写《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详细说明处分决定宣布时间范围、处分决定归入本人档案时间,重处分的还需说明职级工资变动等情况,加盖党委(组)公章后,一个月内进行上报,以便市纪委及时掌握处分决定的执行动态。

四是组织一次“回头看”。 对被处分党员开展一次回访教育,将惩治的力度与组织的温度结合起来,帮助被处分党员打开心结、卸掉包袱、轻装前行。将各单位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纳入年底责任制考核,对未按规定执行到位的,扣除相应分值,以精细化管理提高处分执行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