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执纪审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相城区纪委实施案件交叉审理试点,探索建立基层审理人才库,着力推动践行“四种形态”,实现“精准量纪”。
实施交叉审理试点。以区纪委案件审理室为牵头部门,在各镇、街道划为东西两个片区和一个机关部门片区,选调经验丰富或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审理人员组成案件审理人才库,首批专职人员15人。采取轮流制让办案人员直接参与,以案促学,将办案实践中遇到的问题直接消化吸收。实施动态管理,如遇人事变动,及时补充调整,以老带新,保证审理人才库人员的连续性、完整性。
创立多种学习模式。坚持以案代训、学用结合,确保人才库成员在实践中尽快进入角色;依托微信群、QQ群、内部网络平台、以及正在构建的智慧数据平台等大数据手段,分享办案中遇到的疑难案件,共同讨论学习;在上级出台新的规定或者新型文书后,及时分享各项信息,保证学习的及时性、知识分享的全面性;编纂乡镇疑难案件指导手册,组织人才库成员专题学习。
凝聚多方审理资源。依托区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的办案实际,组织人才库成员不定期举行交流分享学习会,就法条适用、文书运用、事实认定、监察法学习、非法证据排除等进行讨论学习。加强与区检察院、法院的学习共享机制,依托检察院、法院开展的专项讲座参与学习,既节约成本,也可以让审理人员更好地了解检察院、法院对证据、证据链、证据事实的认定、罪名的认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