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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纪委突出“学、纠、抓”深化落实监督执纪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8-03

今年以来,张家港市纪委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在学习领会规则精神、自查自纠廉政风险、把关执纪重点环节等方面集中发力,不断提升案件监督管理质效。

一是“学”“1+N”体系,领会规则要义。组织委局机关全体干部学习《工作规则》,提高思想认识,全面了解规则内容,深刻领会《工作规则》的重大意义。组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开展“1+N”制度体系轮训,邀请上级纪委专家就《工作规则》中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等环节的规定进行详实讲解分析,进一步明确监督执纪思路,推动全市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纠”廉政风险,完善内控机制。市纪委认真编制岗位权力清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构建岗位责任体系,围绕问题线索管理中心工作开展廉政风险自查自纠。通过深入分析、细致梳理,“拉网式”排查部门和个人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制度机制、社会交往五个方面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表现形式,针对性完善内控机制,加强问题线索收集归口和案件研判分析工作,严防“灯下黑”。

三是“抓”重点环节,提升执纪实效。定期召开部门研讨会,“把脉”监督执纪工作情况,严防问题线索流失。问题线索实行专人管理,设有专用档案柜,实行“纸电双管双录”,确保安全性和保密性。重点围绕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方面,全面梳理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确保案件监督管理职能有效发挥,切实提高监督执纪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