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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四项举措”贯彻落实中办《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意见》精神
来源:常熟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8-06-25

常熟市纪委监委认真学习传达中办《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四项措施,确保意见精神落细、落实。

一是建立容错免责机制。建立实施《关于鼓励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建立容错免责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针对容错免责的十二类具体情形,鼓励在现行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工作领域,用好用活用足上级的各项政策,先行先试、大胆探索、推动落地。严格甄别区分党员干部在改革创新、推动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允许试错、宽容失误,积极营造履职尽责的为政氛围。

二是深化作风评价体系。深化拓展领导干部廉洁诚信积分管理工作,出台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评价办法和实施细则,加强对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五个方面的管理约束。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智慧监督”,健全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科学研判分析地区、部门政治生态情况。

三是祛除诬告陷害歪风。建立错告诬告追究制度,对故意捏造违纪违法事实、恶意举报,意图使党员干部受到党纪国法追究的举报行为,涉嫌违反《刑法》《治安处罚法》有关规定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调查处理。对被错告诬告的党员干部,及时通报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为受到错告诬告的党员干部保驾护航,让敢于担当者心无旁骛、干事创业。

四是加强教育关爱力度。坚持严管就是厚爱,把党风廉政教育列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培训的必修课程,党委(党组)中心组定期安排廉政专题学习,由主要领导带头讲廉政党课。坚持正面教育和反面警示相结合,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并重,开展岗位廉政教育和分类分层次教育。深化“碧水琴川”廉政品牌建设,常态化开展廉政教育活动,倡导廉荣贪耻的社会风尚,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