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关系不在我们单位怎么认定?”“认定监察对象有没有职务、级别限制”……,日前,苏州高新区纪工委、虎丘区监委举办监察对象统计工作培训会议,对区内各单位全面、精准统计监察对象作出部署要求。据悉,此次采集到的监察对象信息将纳入全区监察对象信息库,并将为每一位监察对象建立廉政档案。
培训会上,苏州高新区纪工委、虎丘区监委工作人员结合《监察法》《国家监察委员会管辖规定(试行)》等规定,就监察对象的含义、监察对象的分类以及如何做好监察对象认定和统计工作等三个方面进行了讲解,还详细介绍了全区监察对象的分类清单,对监察法规定的六大类监察对象的具体范围进行了相应说明。
“合理认定和统计监察对象工作是事关继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全局的重要工作,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监察法、依法履职的基础性工作,认定、审核、统计、上报的过程是统一思想、深化认识的过程,希望全区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排摸和统计监察对象,确保监察全覆盖,监督无空白。”苏州高新区纪工委、虎丘区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全区各板块纪(工)委、区属国企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区(工)委巡察办,区级机关各部门(含下属事业单位)、综保区、国资公司、文体公司等单位负责监察对象统计工作的工作人员150余人参加了培训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