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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纪检监察报:微讲坛 微考场 微调研
来源:苏州市纪委政策法规研究室    发布时间:2018-04-17

打开“清廉e苏州”微信公众号,手机屏幕立即显示出监察法自测题目。这是江苏省苏州市纪委监委推出的学习贯彻宪法和监察法“微考场”的一项内容。微信公众号上同时分批推出“监察法释义”专栏、发布微视频、H5页面,通过权威解读、专家访谈等方式,对宪法和监察法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报道。

苏州市纪委监委印发了市纪委监委机关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方案。该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组织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培训和研讨交流相结合、理论学习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学习研讨与健全机制相结合、课堂学习与网上学习相结合、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创新多种形式,面向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培训。

一是开设微讲坛。将实体讲坛与信息网络相结合,邀请委机关业务骨干立足职能职责,结合岗位工作实际谈收获、谈体会,邀请法律顾问参与微讲坛,探索文字和语音直播,推动学以致用。通过组织学习,引导机关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自觉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积极实践探索监察工作运行机制,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的能力水平。

二是举办微考场。把学习活动与本部门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贴近工作实际,统筹安排,注重实效。组织专题培训,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照规定的时序进度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学习任务。建立监察法自测题100题题库,在专题网页和微信公众号上开展市纪委监委机关党员干部全员知识在线测试,同时面向市直机关、省级以上开发区、市教育系统和市属国有企业党员。

三是倡导微调研。开展宪法、监察法运用微调研征文和评选活动,拟定专题,召开专题研讨会,结合苏州实际,面向市、县(市、区)纪委监委,依托“廉石”智库专家、苏州市纪检监察学会,发挥公职律师和青年调研骨干作用,就如何贯彻宪法和监察法的新规定新要求,进一步规范监委履职,优化监督执纪问责结构方式,推进衔接协作机制建设,探索创新性、引领性工作等开展研讨交流。(摘自:2018年4月17日中国纪检监察报)